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奖励职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实施办法》(大工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职工群众身边无隐患”工作深化,激励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查找身边隐患,现就2018年大连市职工群众安全生产隐患和职业危害报告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20日
二、 申报流程
基层单位将申报奖励项目按《实施办法》要求报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初审后上报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经部门审核确定奖励项目。
三、 奖励发放方式
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市总工会拨款到各自账户;产业工会提供第一申报人建行卡号,市总工会直接拨付奖励资金到个人账户。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定专人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2.严格申报程序和条件。对基层单位申报的材料要严格核实,根据奖励条件和要求严把质量关,符合条件方可上报。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让更多职工参与到此项活动中。
联 系 人:鲁智纲
联系电话:82610410
附件:1. 职工生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报告奖励申请表
2. 职工生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报告工作汇总表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开展2018年度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申报工作通知(doc,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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