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全市计划分五个批次组织师生返校复学 各地区、各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提前开学

发布时间:2020-04-14 09:57:05 作者: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

  我市昨日发布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全市计划分五个批次组织师生返校复学。方案强调,落实部门职责,强化防控管理,暂停聚集性校园活动,减少线下会议数量,控制室内文体活动规模。

  第一批,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4月15日安排全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学生开学。第二批,4月20日,全市初中三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升学班学生市域内同步返校。第三批,视高三、初三年级开学推进情况及全市疫情防控情况,中小学其他年级返校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公布。第四批,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安排确定开学时间,高校留学生复学视国际疫情发展另行确定。第五批,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提前开学。

  按照方案要求,市教育局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学校师生员工的总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培训,疫情期间,为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医护人员;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物资的调配保供;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各类学校供餐单位做到全覆盖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市公安局强化“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做好校园及周边消防、交通等安全管控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开学前准备、开学报到、开学后日常防控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各个方面工作方案,切实落实疫情排查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与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师生防护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隔离观察制度、检查整改制度等防控制度,落实“日报告”“零报告”信息上报制度,做到环环相扣、闭环管理,确保复学复课万无一失。

  暂停聚集性校园活动,减少线下会议数量,控制室内文体活动规模。原则上所有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实行预约管理。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隔离、转运、报告、消毒,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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