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日前,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8日市政府印发的《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大政发〔2019〕5号)同时废止。
《规定》起草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要求,我市于2019年1月18日颁布实施了《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大政发〔2019〕5号),该文件在推进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学历人才、技能人才落户和解决长期在我市就业居住人员落户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全面放开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吸引年轻技能人才落户、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改善城市人口年龄结构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综合统筹考虑。
根据全国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充分考虑我市经济发展大方向需求以及城市产业和资源承受能力,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准入基本条件,我市对全市户籍政策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整和完善,制定了《规定》。
《规定》调整和完善了哪些内容?
《规定》共分为6章26条及附件《大连市综合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六个放开、四个取消、四个调整、四个新增、一个放宽。
(一)六个放开
1.以学历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对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2.以职称评定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3.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4.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金普新区和北部地区落户限制。
5.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放开年轻子女投靠我市户籍父母落户限制。
6.放开“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应当同时办理,随迁人员有工作的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落户限制。
(二)四个取消
1.取消新市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
2.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购买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条款。
3.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就业社保缴费基数”积分指标项。
4.取消投靠落户政策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款,以有合法稳定住所为落户基本条件。
(三)四个调整
在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
1.调整“缴纳社保年限、申领居住证年限”积分分值,累计满5年即分别取得该积分指标项最高分,不再附加其他条件即可在主城区落户。
2.调整“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积分分值,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积分占主要比例。
3.调整“年龄”梯度积分最高分值,吸引年轻劳动力落户,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口年龄结构。
4.调整“失信人员”扣分分值,引导公民守法诚信。
(四)四个新增
在人才落户政策中,新增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中级工落户条款。
在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新增3个积分指标项,并赋予相应积分分值:新增“新生代农民工”积分指标项;新增“兵役情况”积分指标项;新增本市护理、公交驾驶、消防、殡葬服务、民办教育、保安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积分指标项。
(五)一个放宽
放宽税收贡献者落户条件,鼓励我市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积极依法纳税。
《规定》全文可登录“中国大连”大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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