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房销售新政今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07-15 10:11:12 作者: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

  为更好地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范购房风险,近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和网签备案行为的通知》和《购房注意事项提示》,对开发企业销售、网签行为进一步规范。《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和网签备案行为的通知》和《购房注意事项提示》今日起实施。

  《通知》《提示》要求各开发企业明确告知房屋抵押情况,约定解除抵押时间,收取购房人首付款或全款的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对购房人置业进行温馨提示,买房前全面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确认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查询所购房屋信息,所购房屋是否可售,交首付款或全款前房屋是否已解除抵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已网签备案成功;购买商品房要向指定账户交付购房款,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所有购房款应当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监管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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