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2 16:46:39 作者:市总网络部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大连市总工会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总工会第473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总工会

202331

 

 

 


 

大连市总工会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大连市总工会协同办公系统的(以下简称OA系统)运行和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OA系统是大连市总工会网上工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网上办公、智慧办公、协同办公和移动办公的基础平台,包括公文管理、督查管理、会议管理、事务管理、个人办公等功能模块和移动办公系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大连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产业工会,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负责牵头制定完善OA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征集OA系统功能需求及业务流程的更新,组织OA系统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OA系统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市总工会人事处负责提供市总工会机关组织架构、相关人员名单。

第五条  各单位是OA系统的使用部门,须指定一名OA系统联络员,负责信息接收、处理、传送、存档,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管理等工作。为保证工作时效性,应适时登录OA系统,确保及时办结有关事项。因工作调动、休假等原因需调换联络员的,须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章  管理使用

 

 第六条  20232~20233月,市总工会公文流转采取电子与纸质文件并轨模式运行。202341日起,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凡非涉密文件或非敏感文件的上传下达一律通过OA系统进行流转,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接收非涉密或非敏感的纸质文件。

第七条  各单位通过OA系统报送的公文文档,应严格审核程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行文。

第八条  单位在使用协同办公系统过程中如遇故障,第一时间报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以便采取其他方式传输公文。

 

第四章  保密安全

 

第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使用人是OA系统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派生定密事项审核关,确保涉密文件、敏感文件以及其他不宜发布的文件等信息资料不在OA系统上传流转。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泄密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OA系统用户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妥善保管OA系统和VPN帐号、密码,严禁在境外登录,登录密码应定期更换,如发生遗忘与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联系。

 

第五章    

 

第十一条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网络工作部承担。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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