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1 16:35:0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工办发〔201850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大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1119

 


大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这为新时代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普法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推动落实《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工会改革法治保障,使全体工会干部和职工成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大连筑牢坚实思想基础。

二、明确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普法工作格局。通过开展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开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律素质工程和法律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提高各级工会干部依法开展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全面实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高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水平。

三、突出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大力宣传工会系统参与科学立法、监督严格执法、推动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全面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集体合同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辽宁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着眼于推动健全完善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广泛组织职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制定。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

(六)切实加强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传统文化、职工文化的教育宣传功能,以多种艺术形式为载体,打造贴近职工生活工作实际的法治教育精品;鼓励支持职工艺术团、职工文艺队等文化团体参与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途径;精心组织编印符合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实际需求的法治音像、书刊、宣传图册,方便职工群众随时随地学法用法;发挥互联网、报纸杂志等传媒在职工法律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构筑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元化、广覆盖的法治宣传体系,努力形成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职工法律文化。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立足于提高工会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开展“法律进工会”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职工的能力;立足于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提高即将就业大学生对工会组织的认识;立足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立足于增强职工法律素质,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班组”活动,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契机,广泛开展以提高职工法律知识水平为目的的各种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积极创新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

(一)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方式提高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律素养。鼓励、倡导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坚持每天自学一点法律知识,各级工会组织要为工会干部和职工自学法律知识尽可能地创造和提供便利条件。市总工会、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法律培训活动,定期或不定期选派工会普法骨干深入企业为职工开展法律培训和解答,逐步扩大工会法律培训的覆盖面。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队伍需要,特别是在妇女节、劳动节、国庆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以及春季求职高峰等重要时间点,通过举办法律讲坛、法律知识竞赛、发放法律书籍、手册、宣传单、组织法律咨询公益活动、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摄影展、法治演讲比赛、灯谜竞猜、征文比赛等形式开展系列法律宣传活动。市总工会将逐步编印与职工维权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发至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手中。

(三)不断创新法律宣传载体和形式。在坚持使用传统载体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企业工会可积极引入互联网+理念,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专用APP等现代新媒体作用,打造工会工作者和职工触手可及的工会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集群,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还可通过拍摄微电影、编排系列情景剧、小品、话剧、模拟法庭(仲裁庭)等各种生动活泼、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法律宣传载体,增强法律宣传效果。

(四)强化工会各类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12351职工维权热线和信访等窗口作用,通过窗口接待职工法律咨询和诉求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将职工常用法律法规作为职工周末学校和农民工大讲堂的重要课程,利用文化宫、俱乐部、工会学校等工会自身阵地举办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加大普法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在网站、杂志中设立普法专门版块,职工书屋中要有一定比例的法律书籍,各类文艺汇演中增加与法治教育和职工维权有关的节目内容,方便职工群众利用工会平台资源获得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

(五)培育法律宣传特色品牌,选树先进典型。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要结合地域、产业、企业和职工队伍特点,努力培育主题鲜明、载体新颖、影响广泛、效果良好的特色化普法宣传品牌,不断增强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大力提高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应每年分别至少培养两家普法宣传先进典型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基层工会切实抓好对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六)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维权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以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保障、劳务派遣工使用、依法规范用工等情况为重点,每年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企业存在的违法用工行为,及时调处劳动争议,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切实加强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各级工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制定中长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末有总结,有序推进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所在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在安排工作、服务职工、服务基层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普法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整合自有资源,通过学习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普法骨干队伍。最大程度吸收社会律师、高校法学专家、司法及政府行政人员等专业人士参与到工会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中来,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和党内法规人才建立普法讲师团。市总工会将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建立维权律师志愿团,定期组织维权律师志愿团律师到部分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覆盖面,促进基层工会与法律顾问对接的常态化,发挥基层工会法律顾问作用。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工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适当提高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比例。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市总工会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每年适时开展监督考核。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基层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把普法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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