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女字〔2016〕1号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展示我市各行各业先进女职工在积极投身“四个全面”伟大实践,谱写中国梦大连篇章进程中取得的杰出成就,激励广大女职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加快推进我市“两先区”建设贡献巾帼才智,市总工会决定,2016年“三八”节前夕,推荐评选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大连市五一巾帼“十佳”标兵岗10个;
(二)大连市五一巾帼“十佳” 标兵10名;
(三)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60个;
(四)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60名;
(五)大连市先进女职工组织40个;
(六)大连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4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以车间、班组、科室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勤于学习、乐于进取、甘于奉献,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大连市五一巾帼“十佳”标兵岗
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昂扬的精神风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营造和谐环境,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等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大连市五一巾帼“十佳”标兵岗从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中产生,原则上应荣获过本单位、本地区以上荣誉称号。
(四)大连市五一巾帼“十佳”标兵
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创新管理、节能减排、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大连市五一巾帼“十佳”标兵从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中产生,原则上应荣获过本单位、本地区以上荣誉称号。
(五)大连市先进女职工组织
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职责分工明确,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女工干部,围绕工会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组织、引导、维护、服务女职工的基本职责,在组织动员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大力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推动建立“女职工特殊关爱室”、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等女职工工作中成绩显著、女职工满意度高的女职工组织。
(六)大连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熟悉女职工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组织、动员、依靠和服务广大女职工的能力,表达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推动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女职工工作开展有特色、有成效,深受女职工拥护和信赖的女职工工作者。
三、推荐评选程序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2.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在工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问题或有未建工会、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会经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3. 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或女职工委员会讨论通过,在广泛征得群众意见和本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经逐级审核后,由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审核批准。
4.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申报的名单、事迹材料、评选资格进行审核、评选,并报送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
四、具体要求
1. 要提高对评选工作的思想认识,把评选活动与开展女职工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积极选树,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 各区市县、产业工会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荐。推荐表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逐级加盖公章,不得复印。
3. 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的推荐单位和个人需要另报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三份。
4. 请于2016年2月5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报送市总女职工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推荐表可在市总工会外网http://www.dlzgh.org/下载
电子版材料报市总工会女工部邮箱:dlnzgb@126.com
联系电话:82610414 82610413
附件:1. 2014~2015年度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 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表
3. 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表
4. 大连市先进女职工组织推荐表
5. 大连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
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附件1
2014~2015年度先进女职工
集体和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区市县工会 产业工会 | 五一巾帼标兵岗 | 五一巾帼标兵 | 先进女职工 组织 | 先进女职工 工作者 |
中山区总工会 | 3 | 3 | 1 | 1 |
西岗区总工会 | 3 | 3 | 1 | 1 |
沙河口区总工会 | 4 | 3 | 1 | 1 |
甘井子区总工会 | 3 | 4 | 1 | 1 |
高新区总工会 | 4 | 4 | 1 | 1 |
旅顺口区总工会 | 3 | 4 | 1 | 1 |
金州新区总工会 | 6 | 7 | 3 | 3 |
瓦房店市总工会 | 2 | 2 | 1 | 1 |
普兰店市总工会 | 3 | 2 | 1 | 1 |
庄河市总工会 | 2 | 2 | 1 | 1 |
长海县总工会 | 1 | 1 | 1 | 1 |
保税区总工会 | 3 | 2 | 1 | 1 |
花园口总工会 | 1 | 1 | 1 | 1 |
长兴岛总工会 | 1 | 1 | 1 | 1 |
机重工会 | 7 | 6 | 6 | 5 |
海员工会 | 5 | 5 | 5 | 5 |
财贸工会 | 5 | 5 | 4 | 4 |
轻纺工会 | 4 | 5 | 3 | 3 |
教育工会 | 4 | 4 | 3 | 4 |
市直机关工会 | 2 | 2 | 1 | 1 |
医务工会 | 2 | 2 | 1 | 1 |
公安局工会 | 1 | 1 |
|
|
国税局工会 | 1 | 1 | 1 | 1 |
附件2
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班组名称 |
| 班组长姓名 |
| |||||
班组人数 |
| 女职工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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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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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 |||||||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区市县﹑产业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3
大连市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表
姓 名 |
| 年龄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文化程度 |
| ||||||||
联系电话 |
| ||||||||||||
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
| ||||||||||||
简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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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区市县﹑产业 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4
大连市先进女职工组织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
女职工数 |
| |||||
联系电话 |
| |||||
简
要
事
迹 |
| |||||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区市县﹑产业 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5
大连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
| 年龄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文化程度 |
| ||||||||
联系电话 |
| ||||||||||||
简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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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区市县﹑产业 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下载文件: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大连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doc,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