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与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决定联合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微电影大赛。通过微电影的形式,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广大职工群众勇于参与深化改革,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利用电影的语言来表现这个伟大时代的劳动美, 艺术地诠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微电影大赛以“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为主题,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用镜头观察和捕捉那些平凡中见伟大、细微处见真情的人物和事件, 借助微电影的表现形式,进一步颂扬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歌颂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二、组织单位 主办: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协办: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承办:北京中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组织领导 成立微电影大赛组委会。由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王晓峰任组委会组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副主任胡钰任组委会副组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办公室成员由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北京中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负责大赛的评奖工作。 四、时间赛程 大赛时间从2014年4月开始,9月30日结束。大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2014年4月-5月)由各省(区、市)工会,全国铁路、民航、金融等产业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转发文件,指导各地市、基层企(事)业单位举办大赛作品的制作和初选,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各省级工会组织的选拔赛。 第二阶段:选拔赛(2014年6月-7月)由各省(区、市)工会,全国铁路、民航、金融等产业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举办大赛的初评,并将评出的优秀作品报送大赛组委会。 第三阶段:决赛(2014年8月-9月)由各省(区、市)工会,全国铁路、民航、金融等产业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组织作为申报单位上传及报送作品。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参加决赛的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优秀作品奖,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地举办大赛的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五、内容要求 (一)作品内容上可分为故事类和新闻类两种体裁,名称自定。提倡创意独特、构思新颖、表达流畅、可视性强、艺术表现手法多样化。 (二)作品要紧扣大赛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内容丰富生动,重点突出,无色情、暴力等不良倾向的内容;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 (三)以职工的视角,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幸福的典型案例,以小见大地折射出职工对祖国、对劳动生活的热爱。 六、技术要求 (一)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单反相机、DV机、手机均可。 (二)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编辑完整,分辨率不低于720*576,最好达到1920*1080,帧数每秒25帧,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 (三)微电影时长为5至15分钟,片头字幕必须有作品名称,片尾须有制作及演职人员表。 (四)微电影作品格式为mpg/avi/flv/wmv,非以上格式请自行转换。 (五)片中对白使用普通话(非角色需要除外),若情节要求使用方言需插入中文字幕。 七、报送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须于2014年5月1日前按要求注册,将参加选拔赛的全部作品上传网站,并将参加选拔赛的全部作品名单和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报全总宣教部(表格附后)。报送作品一律不退,自留底稿, (二)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属作者,发行权、使用权均属于本届大赛主办方。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若有意以任何形式使用参赛作品必须取得主办单位的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奖项设置 大赛决赛设选手奖和组织奖。选手奖设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优秀作品奖若干;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若干。 大赛组委会将从获奖作品中选择优秀作品向中央电视台网络台、中工网、优酷网等国内主流媒体推荐播放。 九、联系方式 北京中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13322266599 传真:010-82893357-86001 电子信箱:wdyds@videoworks.cn 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联系人:贺冰 联系电话:010-68590814 电子信箱:wtxh@acftu.org 附件:1.“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微电影大赛选拔赛全部作品名单 2.“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微电影大赛决赛作品名单
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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