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现将《大连市海员交通·建设建材工会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海员交通工会
大连市建设建材工会
2015年3月25日
大连市海员交通·建设建材工会
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大连市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立足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作实际,创新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扎实推动“六个专项行动”提质升级,最大限度地发挥会员群众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工会的内生动力,切实把基层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产业工会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内容
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以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尺,以“双述双评”为载体,以在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全面推广“3+X”工作模式为重点,采取“项目运作、点面结合、上下联动、递进推动”的运行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和服务水平。
1. 推行“3+X”工作模式
“
会组织制度、基层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三项基本制度”体系(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在事业单位推行“2+X”工作模式。“
“X”是指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职工群众差异化、多样性需求,自行确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工作项目、活动载体和工作方法。推动基层工会形成“三项制度”规范化、自选项目个性化、运行机制灵活化、活动方式多样化的“3+X”或“2+X”工作模式。基层工会年度“3+X”或“2+X”工作内容和计划要向会员(代表)通报,计划实施过程要接受会员(代表)的日常监督。
2. 做实“双述双评”工作机制
“双述”是指基层工会主席每年要代表工会委员会将“3+
X”或“2+X”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以及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会员(代表)大会述职、向上级组织(包括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以下同)述职。
“双评”是指基层工会主席及本届工会委员会每年要接受会员(代表)的民主评议和上级组织的工作评价。会员(代表)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会员(代表)不少于应到会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综合满意率由会员(代表)和上级组织各占一定权重,其中会员(代表)权重不低于80%。
“双评”工作由产业工会会同基层单位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评议结果要向职工和基层单位行政通报,并就评议和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基层单位行政领导沟通协商,研究落实改进措施。会员(代表)不满意率超过50%的,上级工会要会同基层单位党组织对工会主席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连续两次会员(代表)不满意率超过50%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工会主席进行调整;对综合满意率超过90%的工会(或工会主席)及其企业,在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会主席的评议,按照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任务目标
用2至3年的时间培养一大批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活力建设典型,推动全产业系统内基层企事业工会“三项制度”普遍落实,“双述双评”普遍开展,基层活力普遍增强。
1. 覆盖面目标。2015年全产业系统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活力建设达标单位达到3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达到60%;2016年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60%,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达到90%以上;2017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90%以上,百人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达标单位达到60%以上。
达标单位标准是:基层工会落实“3+X”工作模式,开展“双述双评”工作,职工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工会工作有效开展,受到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70%以上。
2. 典型目标。2015至2017年,全产业系统培育各类企事业单位典型工会20个以上。
典型单位标准是:全面落实“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制度,职工各项权益得到全面落实,工会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深受职工和党政欢迎,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管理与考评
1. 组织领导。产业工会成立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产业工会主席胡伟任组长,副主席林浩任副组长,产业工会其他人员为成员。日常具体指导和推进工作由分管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根据职能分工协同推进。
2. 立项申报。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区别各自单位的性质、类型、规模,成立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在推进过程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措施落实,使职工真正受益。
各基层工会自行申报典型单位填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连同电子版一起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产业工会,产业工会将从中选择确定本产业系统典型单位。
3. 考评方式。产业工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中进行一次调研、指导和检查,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的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考评工作采取典型单位考核与工作覆盖面考核相结合、基础性工作考核与创新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工作绩效考核与职工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工会“3+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制度建设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4. 经费保障。各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配套基层工会活力建设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经费使用要严格管理,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能和工作的顺利实施。产业工会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经考评获得省、市典型工会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5.奖励办法。对于年度考核中在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产业工会将分别授予“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先进单位”和“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向上级工会推荐。
附件:1. 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典型单位申报表(企事业)
2. “三项基本制度”建设内容
附件1
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
典型单位申报表(企事业单位)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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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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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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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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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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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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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
规定动作: 自选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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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 |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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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意见: (章) 年 月 日 |
产业工会确认: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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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性质”指(1)国有及控股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制企业;(4)联营企业;(5)私营企业;(6)港澳台资企业;(7)外商投资企业;(8)其他企业;(9)事业单位。
2.“规定动作”指工作模式中的“3”或“2”;“自选动作”指工作模式中的“X”。
附件2
“三项基本制度”建设内容(参考)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
(一)组织机构
1. 会员25人以上的单位依法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
2.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3. 200人(含)以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200人以下企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工会主席;
4. 规范设立工会分会、小组,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队伍;
(二)工作制度
1. 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全总《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规范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结合举行的,按照各自职权分段召开,分别行使职权;
2. 建立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会员代表、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按照《辽宁省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暂行办法》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
3. 建立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保证会员代表在任期内参与工会事务,履行会员代表的职责义务,行使会员代表的权力;
4. 建立会员代表提案制度,畅通会员代表建议渠道;
5. 建立“双述双评”制度,工会主席每年代表本届工会委员会将工会工作情况、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述职、向上级组织述职;基层工会主席及本届工会委员会每年接受会员(代表)的民主评议和上级组织的工作评价;
6. 建立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实名制登记会员信息,职工(包括农民工)入会率达到93%以上;
7. 建立会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切实有效;
(三)工作规范
1. 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工会牌匾,工会主席亮出身份,有上级工会建会批复,有独立经费账户,有工会法人资格证,有工会公章,有办公场所;
2. 工会委员会到期及时换届,换届工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 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会工作;
4.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
基层企业集体协商制度
(一)协商程序
1. 双方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合法、人数对等,职工方协商代表应竞选产生,或职工本人报名,车间(分厂、分公司)与工会共同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团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向全体职工公示。推荐产生的代表有10名以上职工联名提出异议的,应提请另选他人;
2. 协商要约、应约采用书面形式(口头要约、应约的,事后应补办书面手续),且时间、内容等符合相关规定;
3. 协商前,工会应组织职工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征集职工对工资福利等调整的意见,形成调查报告;
4. 企业方应向工会(职工方)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会计报表、用工报表、所得税决算报表等资料;
5. 协商前,工会应组织职工方协商代表就协商内容和方法、相关报表的分析和应用进行培训;
6. 协商会议记录详尽、准确,且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二)协商内容
7. 合同确定的职工工资等项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高于地区最低标准;
8. 合同确定的工资调整幅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地区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准确反映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和地区物价增降状况;
9. 合同确定的企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凡是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标准,国家没有规定的执行地区标准,地区没有规定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规定的,由企业方与工会协商确定,其标准为90%以上职工在法定的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的标准。
(三)协商成果的确定
10. 集体合同草案报请上级工会预审并按预审意见整改;
11. 集体合同草案依法提交职代会审议,且经无记名票决过半数通过;
12.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13. 合同生效后5日内,采取书面形式向职工公布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并留存佐证资料。
(四)协商成果的履行
14. 企业每半年向职代会或团组长会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15. 主动申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并按照评估意见整改;
16. 合同期内,集体合同条款全部得到履约执行,或经协商调整条款得到履约执行,企业未发生履行集体合同争议;
17. 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与职工实领工资平均水平差距小于10%;
18. 80%以上职工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中涉及自身利益的条款基本知晓。
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组织落实
1. 按照规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
2. 能够按照规定换届;
3. 设立职代会代表团(组);设立主席团;建立专门小组或委员会;落实闭会期间的联席会议;
4. 职代会会前、会中、会后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规范运作;
5. 建立了多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络;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6. 职工代表按照《辽宁省职工代表竞选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通过竞选方式产生,比例适当,结构合理;
7. 职代会相关工作经费由企事业单位支付。
(二)制度落实
8.制定了实施细则或办法;建立了会议议案提前下发征求意见制度;坚持备案制度;有提案、提案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9. 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和下次会议报告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制度,培训面达85%以上;有代表述职制度;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
10. 职代会听取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投资、职工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干部人事管理问题等职工参与、决策、监督制度;
11. 职代会文件、资料管理齐全完整,做到档案化、规范化。
(三)职权落实
12. 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
13. 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保缴纳、劳动纪律、生活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定额等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14. 职工对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职代会决议执行情况,厂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权是否落实;
15. 通过职代会选举或罢免职工代表、职代会专门小组成员;
16. 民主评议干部每年不少于一次,有廉政情况报告制度;推荐、推选劳模、先进。
(四)职工认可
17. 职代会代表和表达职工意愿,行使职权,职工满意率在90%以上。
(五)党政认可
18. 企业单位党政支持工会和职代会工作,对职代会维护职工权益,实施民主参与和管理的活动满意。
二、厂务公开制度
(一)制度完善
19. 制定了实行公开的实施办法;建立了配套的保障制度和落实改进的反馈制度。
(二)组织健全
20. 建立厂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厂务公开工作机构;规定了各项公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
(三)领导责任
21. 企业行政主要领导人任厂务公开领导机构的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厂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程序形式
22. 程序规范、严谨;时间及时、经常;形式多样、便捷。
(五)载体运用
23. 每年召开职代会不少于一次;重要问题通过职代会公开。
(六)内容公开
24. 规章制度;各种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措施、培训计划;福利待遇;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和履行情况;提薪晋级、职称评聘和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辞退和处分职工情况及理由;企业裁员方案等职工权益相关问题。
(七)职工信任
25. 企业经营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企业经营者注重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疾苦;职工对经营者信任率达90%以上。
26. 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7. 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
28.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29. 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大连市海员交通·建设建材工会 2015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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