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30 09:52:5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单位:

为充分调动市财贸金融系统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财贸金融工会在全市财贸金融系统服务窗口开展了创优质服务和优秀业绩竞赛活动,现将2017年度评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奖励办法

评选范围及对象主要包括全市金融系统、商业、餐饮业、供销社销售服务系统、烟草专卖以及其它相关服务行业参加竞赛活动的集体及个人。奖项的设置分为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集体奖项为:文明服务单位(班组)、优秀经营企业;个人奖项为:优质服务标兵和优秀经营者。对评选上的先进集体,将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上的先进个人,将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并作为评选推荐“工人先锋号”、“五一奖状”、“五一奖章”等先进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基层单位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名额根据基层单位申报情况综合确定。

二、 评选方法

各单位按照竞赛活动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推荐出在广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各种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以所属行业类别上报到市财贸金融工会,由市总工会与市商务局、大连银监局、大连保监局、市供销社联社等部门共同审核确定。

三、 评选条件

(一)  先进集体条件

1、文明服务单位(班组):单位(班组)领导高度重视服务工作,树立先进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经营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奉行诚信理念,实现公平交易,杜绝假冒欺诈行为。牢固树立对顾客负责的态度,努力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的层次、质量和水平,坚持高严标准服务,满足顾客的实际需求,为顾客和客户提供放心可靠满意的市场环境和信用保证,在社会上享有信誉和形象。

2、优秀经营企业:领导班子团结坚强,有开拓意识。企业的经营方向正确,坚持依法规范经营。经营措施得力,管理科学,经营效果明显。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和谐融洽,员工权益得到应有保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优质服务标兵:热爱本职、立足岗位,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坚持文明经商,诚信待客,具有较好的社会反响和声誉。服务技能娴熟,业务精通,工作效率高、业绩好。对顾客高度负责,努力为顾客排忧解难,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总结服务经验,探寻服务规律,形成自己的服务特色。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此外,在国家、省、市级业务技能大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选手。

2、优秀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勤政廉政,公道正派。工作中踏实肯干,务实创新,取得显著成绩。民主意识强,尊重和保护职工的创造精神和正当权益,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好事,群众威信高。

四、 几点要求

1、评选工作在开展“双优”竞赛活动的范围内进行,凡是未开展竞赛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突出创新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3、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填写登记表一式五份,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加盖公章后,于20171120日前上报到市财贸金融工会307室。联系人:陶镇,联系电话:82610307

 

附件:1.先进集体登记表

      2.先进个人登记表

 

大连市财贸金融工会

20171026

 

 点击下载:关于组织评选2017年度“双优”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doc,3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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