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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轻纺工[2011] 16号
关于在轻纺、农林水利系统企业中
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的实施意见
各基层工会:
为拓宽帮扶工作领域,实现活动方式“由服务困难职工向服务全体职工转变和由帮扶救助向为职工全方位服务转变”,根据《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在企业中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打造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全网”的同时,建立服务职工的“服务网”, 努力实现工会帮扶工作的全覆盖,现就在大连市轻纺、农林水利系统企业中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帮扶工作定位,丰富帮扶工作载体,完善帮扶工作长效机制,诚心诚意为职工办实事,尽心竭力为职工解难事,使职工群众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增强企业工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推动企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企业工会要创新思路,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完善功能,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职工服务中心(站)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凡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集团公司,集团工会要成立“职工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成立“职工服务站”; 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企业要成立“职工服务站”。今年年底前,有条件的企业要适时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到2012年底,所有企业都要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真正实现帮扶工作由节日活动型向长效机制型的转变,由抓典型向全域覆盖的结构型转变,由单纯办实事向全方位保障转变,实现帮扶工作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
三、工作内容
职工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就近就地、方便快捷、职工认可、群众满意的原则,通过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生活、医疗、培训、子女教育帮扶等形式,主办或者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帮助职工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使需要帮扶的职工得到物质、心理、法律、政策、素质等方面援助。
四、几点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工会要成立职工服务中心(站)领导小组,指导帮扶体系建设和帮扶工作开展。明确专人管理,人员可从工会现有人员调整安排,也可从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工会积极分子中调选,使帮扶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保证。
二是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摸查,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施档案动态管理,及时调档、撤档,做到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思想状况、就业状况、困难原因“五必清”。
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采取“行政出一点,工会经费拨一点,职工捐一点”办法,筹措职工服务中心(站)资金。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帮扶工作无关的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定期公示使用情况,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财务、审计等部门审查,接受职工的监督。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做好职工服务中心(站)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使帮扶工作能够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为困难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大连市轻纺·农林水利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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