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文件
大连市科研文化工会
大教工〔2017〕3号
关于开展2017年工会工作
创新创优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各区市县教育工会、文化系统工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科研文化系统工会工作思路创新和成果创优,现将《大连市教育·科研文化工会关于开展工会工作创新创优工作成果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大连市教育工会 大连市科研文化工会
2017年8月28日
大连市教育·科研文化工会 2017年8月28日印发
大连市教育·科研文化工会关于开展工会工作创新创优工作成果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聚焦重点、展示亮点、促进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科研·文化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主动作为、创新发展,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升凝聚力、服务力、创新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扩大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市教育·科研文化工会决定深入开展创新工作和创优工作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市教育科研文化工会直属各级工会2017年工作中的创新创优举措和实践成果,每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评选内容
紧紧围绕教育·科研文化工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特别是围绕提升教职工素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在工作机制、载体、形式、内容、方法等方面有突破、有影响、有成效,并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三、评选条件
申报项目应围绕工会重点工作,具有时代性、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项目真实可靠,适合当前形势,符合时代要求。
2、申报项目应经过实践检验,初步形成了基本规范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3、突破传统的思路或做法,在系统内具有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4、在推进重点项目和落实措施上取得明显成效,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评选办法
1、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方案要求,认真填写《大连市教育·科研文化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申报表》(项目主要内容、采取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效果阐述不超过1000字),并于2017年11月3日前报产业工会。
2、评选。产业工会依照评选条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工作项目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确定最终评选意见。
五、表彰奖励
产业工会将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创新创优成果予以通报表奖。
附件: 大连市教育·科研文化工会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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