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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大工办发[2011] 11号
关于印发《大连市总工会2011年“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总相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大连市总工会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大连市总工会2011年“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大连市总工会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大连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工作理念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探索和建立源头根治的有效途径,完善 “小金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市总党组的领导下,从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实际出发,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决杜绝 “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督导、查处和举报受理等工作的领导,市总工会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凤荣
副组长:李作禄
成 员:董健、于建平、胡伟、史元介、葛军、徐文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财务部和监察室,财务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相关报表统计汇总等工作;监察室负责举报受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举报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1号,邮政编码116001;举报电话:0411-82610212,82610218。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复查(5月底前)
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在2009年市总“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再次确认治理对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各单位要根据2009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回头看”和全面复查的情况如实进行公示和承诺。在全面复查结束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署《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见附件8)、《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见附件9)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文字说明;有二级单位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并附文字说明,于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6-7月)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6-7月两个月的时间,市总工会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力量对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重点检查范围:
1. 2009年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2. 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
3. 从未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单位;
4. 酒店、养老院、疗养院、培训中心等单位;
5. 举报较多的单位;
6. 复查措施不得力、故意隐瞒不报、疏于管理漏报、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 虚列支出、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 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
9. 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
10.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检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关于印发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纪发[2009]7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纪发[2010]15号)的规定掌握,原则上为2009年1月至2011年4月,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督导检查结束后,市总工会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填报《“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8月)
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抓好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回头看”各阶段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单位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
第四阶段:机制建设(9月)
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进一步推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要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
各单位要将2009年以来“小金库”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及日常监督情况填制《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并附文字说明,于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10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市总领导小组将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于
五、工作要求
1.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全省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总十五届十七次主席办公会提出的要求,切实提高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强化群众监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切实保证本单位的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滞后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依法依纪追查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相关制度,不断健全防治“小金库”机制,从制度上消灭“小金库”滋生“土壤”。
3. 突出重点,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各单位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提高企事业效益,增加职工收入等工作相结合。对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对顶风违纪的,将区别情况、严肃处理,尤其是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注意把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工作成效。
附件:1. “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 “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3. “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4. “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
5. “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6.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7. 填表说明
8.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9.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
10. 单位“小金库”全面复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