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12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和摘牌7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15:41:38 作者:市总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命名和管理,及时对因领衔人退休、离职或履职不好的创新工作室进行变更和摘牌,确保工作室连续有效开展工作,按照《大连市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第十七、十八条要求,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和市总工会实际考察,市总工会决定对12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予以变更领衔人,对7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予以摘牌。

  予以变更领衔人的12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为:

  1.变更马云代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崔世昌劳模创新工作室(沙河口区园林管理处)。

  2.变更杨万清劳模创新工作室为栾敬钊劳模创新工作室(国网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3.变更王德宽劳模创新工作室为谢振华劳模创新工作室(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4.变更郑世双劳模创新工作室为程德君劳模创新工作室(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5.变更黄树林职工创新工作室为高巍职工创新工作室(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6.变更于强职工创新工作室为武玮职工创新工作室(大连华录模塑产业有限公司)。

  7.变更崔连杰职工创新工作室为武国利职工创新工作室(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8.变更毕远溥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刘明职工创新工作室(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

  9.变更李生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卢大平职工创新工作室(辽宁海事局)。

  10.变更滕利平职工创新工作室为郭海军职工创新工作室(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珊瑚馆)。

  11.变更陈贻龙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孙淑敏职工创新工作室(金普新区德育研究指导中心)。

  12.变更马相坤职工创新工作室为江彬职工创新工作室(大连融科储能装备有限公司)。

  予以摘牌的7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为:

  1.撤销赵之海劳模创新工作室(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

  2.撤销牛朝霞劳模创新工作室(大连开发区红星海学校)。

  3.撤销郭丽娟劳模创新工作室(TDK大连电子有限公司)。

  4.撤销纪志坚劳模创新工作室(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

  5.撤销尤宝颖劳模创新工作室(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6.撤销黄香银职工创新工作室(百威英博(大连)啤酒有限公司)。

  7.撤销陈玲职工创新工作室(庄河市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大连市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修订)》规定,予以变更领衔人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不再拨付助推金,由本级工会组织好人员、办公设施、经费等项目的交接,并做好审查和登记;对于予以摘牌的创新工作室,本级工会做好创新工作室相关设施、经费的接收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会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作好帐目清理,防止资产流失,并将命名牌匾送还市总工会。

  


大连市总工会

  2020年8月11

  


       联系人:梁天翼,联系电话:826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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