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持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13:45:01 作者:市总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现将《大连市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持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总工会

20209月1



大连市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支持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大力激发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热情,进一步发挥竞赛活动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市总工会决定为在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类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优胜单位拨付一定额度的支持资金(简称支持资金)。为确保支持资金管理科学、实施规范、取得实效,根据省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竞赛方案制定、命题和组织实施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费、设备购买费、材料损耗费、裁判人员劳务费、选手奖金(如上级工会已给予选手资金奖励,则不再重复发放)、宣传活动费等必要支出,不得用于竞赛主办、承办或扶持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含加班费、福利奖金、补助等费用)支出。

  第三条 支持资金发放的额度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活动规模、人员参与率、材料损耗等所需资金为主要依据,支持资金额度根据竞赛单位实际投入总量相比较确定,分25万元、610万元、1115万元、1620万元、2130万元五档,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四条 支持资金由市总工会将款项拨付至竞赛优胜单位工会账户。所在单位工会负责资金的具体实施,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会计资料需详细完整,按规定存档。

  第五条 支持资金一次性发放,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负责监督支持资金使用。

  第六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市总工会核实情况后将不予拨付或责成各级工会追回支持资金:

  1.组织管理不善、管理混乱、营私舞弊、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未按规定组织竞赛命题工作或违法保密规定造成竞赛试题泄密的

  3.未按照竞赛规则和评判标准进行客观、公正评判,造成竞赛成绩失实的

  4.未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支持资金的

  5.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七条 办法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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