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大工财字〔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2-07 13:15:04 作者:市总财务部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

  近日,辽宁省总工会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发〔202029号),并就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工作。新出台的《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工会系统财务预算管理、提高工会系统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安排部署工作。二是严格规范基层工预算编制工作。基层工会要科学编制预算,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科学测算完成工作计划的资金需求,统筹落实各项收入,准确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三是严格规范基层工会预算执行工作。基层工会年度收支预算经必要程序审查、批准后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基层工会应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格预算资金使用,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上级工会要求,编制基层工会年度收支决算。

  现将全总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发〔202029号)

  


大连市总工会财务部

  202124

附件下载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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