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22〕13号

发布时间:2022-09-30 14:24:26 作者:市总组织和基层工作部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相关部门:

《关于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评价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总工会第456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929


 

 

关于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评价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群团改革方案精神以及全总、省总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的领导,着力推动工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全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工会实际,决定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评价,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上级工会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工会领导班子统筹协调、团结协作、以上率下、注重实绩,着力加大省、市工会重点工作任务在各区市县的落实力度,着力增强市总工会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工会领导班子领导的科学性、针对性,进一步激发工会干部以实绩论英雄,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凝聚起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大连三年挺进万亿GDP城市的强大力量。

二、评价对象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三、评价内容

根据省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市总工会具体工作安排,市总全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任务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式

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实行分类评价,采取指标评价、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指标评价。年初制定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年度工作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并根据评价指标运行和进度设置节点和相应工作完成标准。指标评价由市总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据确定的时间节点进度,进行动态监控。年底,在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总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指标评定、量化计分,形成年终指标评定成绩。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评价和部门评价,由市总领导和市总业务部门分别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工作实绩,依据指标任务完成和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认定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指标评价、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汇总,在量化评定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意见。

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评价权重占85%,综合评价权重占15%(领导评价占10%,部门评价占5%)。领导评价、部门评价分别由市总党组成员、市总业务部门根据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掌握情况,分别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排序评价。工作实绩评价得分=指标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加分+减分。

加分标准:受到全总、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表扬或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2分;受到省总和市委通报表彰、表扬、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1分;在全总有关会议作经验交流的,每次加2分;在省总和市总有关会议作经验交流的,每次加1分;受到市总、区市县委(党工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被评为市级创新项目的,加1分;其他工作特别突出的由领导小组研究酌情给予一定加分。相同工作项目不重复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减分标准:受到全总、省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省总及市委,市总及区市县委(党工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对工作情况、工作数据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的,视情节影响扣1~2分。

六、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较好”“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价低于60分的单位确定为不合格单位。每个等次比例原则上为30%35%30%5%。评价对象按两个序列。1.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高新区;2.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经济开发区、北黄海经济开发区。

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定后,年度评定结果通报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同时向同级党委通报。对年度工作评价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单位,将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评价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评价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和基层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组织和基层工作部部长担任,办公室、调查研究室、宣传教育部、劳动关系工作部、财务部、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生活保障部、资产监督管理部、经审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附件:市总工会对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2022年度重点工作评价指标


附件下载:13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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