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1 15:34:2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17号)精神,大连市机械重工·电子信息工会将组织开展大连市冷作钣金工、吊车司机的初赛和复赛工作。为确保相关赛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宗旨目的

本次大赛以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学习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注重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制度,提高竞赛技术标准,为全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人才储备,推动我市技能人才在更高水平的技能竞赛上实现突破。

二、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冷作钣金工、吊车司机比赛组委会。

  任:栾宏革 大连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吴志勇 大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边荣庆 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田长军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

          剑 大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

          青 大连市机械重工·电子信息工会主席

  员:孙  健、李向峰、向明生、谭  健、徐静萍、赵宏宇、梁天翼、于登国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连市机械重工·电子信息工会,负责承办赛事的组织协调领导、总体策划、方案制定和竞赛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竞赛阶段初赛、复赛并组队参加市级竞赛。联系人:孙健、梁天翼,联系电话:8261067882610315,电子信箱:jxdzgh@126.com

三、参赛职种

本次竞赛设冷作钣金工、吊车司机两个职种。

四、参赛人员及报名

参赛人员为大连市各企事业单位一线的在职职工。

参赛人员不受年龄、身份、学历、地域、户籍和职业资格等级限制。本届竞赛不收取选手报名参赛费用。已在往届市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荣誉称号及奖金的选手,参加本届相同职种职业技能竞赛,不再享受相关奖励。

参赛选手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地点为大连市冷作钣金工、吊车司机技能竞赛办公室。报名时需递交参赛选手报名表(注明参赛选手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现有技术等级等)。

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报名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所有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表在大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dlzgh.org/)或大连市机械重工·电子信息工会qq工作群下载,报名截止日期为95日。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旬起,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宣传,各单位工会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

2.报名培训阶段。8月下旬,组委会公布竞赛实施细则,开始接受报名。同时,各有关单位组织选手开展培训。

3.初赛复赛阶段。9月底前组委会组织初赛、复赛并将复赛结果报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4.决赛阶段。经过初赛、复赛成绩合格人员,且参赛人数超过30人的,参加由市职业鉴定中心负责组织的决赛。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份,参加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召开全市竞赛的总结表彰大会。

六、竞赛办法

1.竞赛命题。按照《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大人社发【201688号),执行技师国家职业标准。竞赛内容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个部分。命题内容按照国家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由市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

2.竞赛成绩评定。竞赛个人成绩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每项成绩60分为及格分,理论成绩按实得分数的30%计入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按实得分数70%计入总成绩。若两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及格,则不再计算总成绩。理论成绩不合格的选手,不再进入实际操作竞赛。比赛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以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序。

七、表彰奖励

(一)每个竞赛项目,复赛取得前30名的选手,组委会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

(二)参加决赛人数超过60人的竞赛项目奖励按下列标准执行:

1.获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标兵”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对竞赛成绩合格的第2名、第3名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能手”称号,奖励人民币5000元,原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否则只能晋升到技师。对竞赛成绩合格的第4名至第10名选手,由市竞赛组委会授予“大连市××职业(工种)技术优胜者”称号,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总成绩排名第4名、第5名的选手,原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晋升为技师;第6至第10名选手以及竞赛成绩合格但不具备高级职业资格的第45名参赛选手,经答辩合格,可晋升为技师。

2.竞赛获第一名的选手,年龄在35岁以下并且符合条件的,由团市委授予“大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排名第1名的女选手,符合条件的,由市妇联授予“大连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对组织工作严密、参赛选手竞赛成绩优秀的单位,由市竞赛组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分别授予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为竞赛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支持单位可授予特别贡献奖。

4.在本届竞赛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参赛选手,其信息将被录入大连市职业技能人才库,作为城际、省级、国家级等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选手的选拔依据。

决赛阶段选手不足60人的,授予奖励的选手比例按照10%测算。

八、竞赛要求

1.提高认识。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体系的重要渠道。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技协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职工参赛,努力扩大参与面。

2.注重实效。要适时组织技术点评等技术交流活动,总结竞赛获奖选手成才规律,分析竞赛项目涉及的技术难点和新要求,帮助参赛选手提高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务求竞赛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重视技能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创新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争当技能型人才。

 

附件: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点击下载: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冷作钣金工、吊车司机比赛实施细则(zip,29.51 KB)

上一篇:大连市机械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下一篇:大连市机械重工•电子信息工会关于开展“名师带高徒”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