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15〕1号
关于印发大连市总工会2015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各部门,各基层工会:
现将《大连市总工会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大连市总工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上级工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大连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坚持“五个并重”的工作思路,以职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为牵动,突出依法维权,突出竭诚服务,突出基层建设,努力推进工会组织体制、工作机制、活动方式创新,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和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代表性和吸引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积极投身大连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加快“两先区”建设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一、广泛汇聚职工创造力量,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1.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 “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布局思想,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讲述职工身边故事”为主题,组织“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微电影创作展演、演讲大赛、开展最美一线班组长评选、寻找感动你我身边的楷模、创新人物事迹展等活动,选树一批职工身边的典型。通过召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交流推进会、组织开展第十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等活动,加强“四德”教育,推动广大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加强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工会舆情信息工作,加强网宣队伍和舆论阵地建设,改进和加强市总网站、职工服务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涵盖网站、QQ、微博、微信等新型信息技术的工会公众服务平台,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
3. 提高职工文化素质。持续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扩大影响力,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化职工书屋、电子书屋建设,培树市级职工书屋,开展“书香月月飘”活动,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办好职工文化讲坛、女职工周末学校。
4. 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整合各类资源,为职工提供优惠培训项目,制定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完善培训、竞赛、晋级、奖励一体化机制。对本年度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工给予奖励。建立健全职工创新发明成果的技术咨询、资金扶持、专利保护、推介转化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职工技术协作网,加大职工创新成果推介发布和职工专利项目代理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和组织,健全完善“金桥行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作用,做好农民工夜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名师带高徒和选树“大连名师”、“星级员工”、“首席工人”活动。
5. 丰富职工文体生活。加强各种职工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培育职工特色文化示范基地20家,建立和发展多层级的职工文化体育兴趣协会和兴趣小组,推广职工全健排舞、工间操,加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分子、志愿者等队伍建设。筹备召开职工文联第三次代表大会。设立“企业职工文化日”,组织开展“提升职工幸福感,营造幸福企业”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比赛。继续组织送演出、送培训、送电影、送展览、送墨宝活动。组织“风采主力军”五月歌会、“文化快车企业行”、“心连心”艺术团进企业慰问职工等活动。从2015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职工文化设施考评活动,促进职工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各区市县建设职工文体中心项目纳入本地区“十三五”规划。
6. 深化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着手制定“十三五”劳动竞赛规划,组织我市职工参加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辽宁省、全国女职工技能大赛。开展好国际航运中心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大连市保险行业、餐饮行业职工技能大赛、“乡村教师素质工程”、“三育人”竞赛、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水运系统船舶精品航线竞赛、“优质服务、优秀业绩”双优竞赛、节能减排竞赛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产业行业劳动竞赛,开展第八届“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推进竞赛向各类企业延伸,向农民工、女职工、青年职工等群体覆盖。推进创新班组、创新团队建设,夯实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深化合理化建议活动,动员职工为企业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出力献策。
7. 弘扬劳模精神。开展2015年全国劳模推荐和2013~2014年度辽宁省和大连市的五一奖状、奖章评选工作。筹备召开大连市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暨五一奖状、奖章表彰大会。广泛开展纪念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90周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不断提高工会法治化建设水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8.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广大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会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辽宁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四季普法”、“法律六进”和“全国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完成全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把法律学习纳入各级工会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提高工会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9. 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和改革过程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积极参加地铁定价等涉及职工生产生活方面的听证会,反映职工意愿诉求,提出工会建议主张。完善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探索建立市总工会与市人大、市政协沟通联系制度,推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难点问题的解决。
10.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实施我市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五年规划,组织开展第十三个“双合同月”活动,着力提高行业集体协商和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协商质量和有效建制率。巩固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成果,推进机械、软件、船舶、模板、水泥、餐饮、饮品、婚庆、包装印刷、出版发行行业续签工资集体合同,继续推动快递、保险行业和县区级以下多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对工资集体协商已建制企业、行业、区域按 “建制、达标、规范”三档定位,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实效化持续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资金支持,推动逐步落实行业覆盖企业二次协商等问题。加大市、县区两级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上级工会介入指导或直接参与基层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定期发布《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
11. 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探索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机制,强化制约措施。推动在新建职代会和职代会届期已满的企事业单位、区域、行业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联合市安监局推动企业负责人向职代会报告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工作,进一步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与党委组织部门联合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工作。
12. 加强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做好国资国企改制以及各类企业合并、分立、解散、股权转让及破产过程中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监督保障工作。监管好全市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抵押和质押资产。
13. 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建议人大和政协开展《公司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借助社会资源加强对非公有制公司制企业主的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提高。
14. 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动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开展建立大连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调研活动,探索建立区域劳动关系评估机制。继续配合劳动关系三方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推动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劳动保障诚信守法
15. 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积极参与相关执法检查,推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进非公企业、中小型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落实企业欠薪报告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农民工欠薪、超时加班、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劳动违法行为舆论监督和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的实际运用。在全市中小型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
16. 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工作,加强劳动关系预警组织网络和劳动争议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排查、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组织建设,评选第五届“十佳职工维权律师”,发挥其职工法律援助和基层工会法律顾问作用。做好《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工作,解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协助党政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维护职工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努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职工
17. 创新服务职工普惠制方式。探索承接适合工会自身优势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试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工会五级服务网络建设。加强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持续打造“职工千米服务圈”。整合全会力量、借助社会资源,为会员提供“订单式”服务,推动形成市、区市县(产业)、企业三级服务职工工作品牌。进一步健全工会促进就业服务机制,做好创业培训和指导工作。培育、扶持、联系一批职工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为职工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18. 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建立健全职工需求回应跟进机制。源头参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开展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加强职工文体设施建设,为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中心配送文体活动器材。提高工会档案内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标准。为破产关停企业中的离退休劳模、失业劳模和困难企业职工提供免费体检。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资助农民工上大连工人大学。对因患重大疾病和突发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救助。免费为患白内障工会会员做手术。免费为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援助。在企业建立“女职工特殊关爱室”。开通鹊桥网手机站、鹊桥服务微信公众账号,举办以“大连喜事,缘在工会”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单身职工婚恋交友活动。
19. 做实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好送温暖工程、农民工平安返乡、“金秋助学”等活动。扎实推进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组织春风行动、大篷车、民企招聘周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慈善基金会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的重要作用。建立职工重大灾害救助“绿色通道”。丰富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与形式,开展“牵手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走基层活动,为职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
四、紧紧围绕“三个着力”加强工会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0. 推进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加强工会基层活力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活力建设项目工作合力。坚持项目制、差异化、典型式的方法,通过筹备召开 “双述双评”现场观摩会、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推动企事业单位工会力推“3+X”、“2+X”工作模式和“双述双评”工作机制,推动“六个专项行动”升级,确保省市首批典型单位职工评价满意、上级验收合格。注重发挥区市县、产业、行业工会前沿指导服务作用,扎实推进活力建设纵深发展。
21. 加强“职工之家”建设。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建会、建制、建家”的递进式发展思路,深化新时期“职工之家”建设。修改完善《大连市AAA等级工会创建标准》,全面规范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两新组织工会组建”现场推进会,举办全市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培训班、规模以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培训班,强化工会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大连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工会干部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
22. 发挥会员主体作用。积极稳妥推行工会主席直选,抓好会员代表大会、会务公开等制度建设。抓实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会和农民工入会工作,不断发展和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探索完善市工会代表常任制,扩大市工会十六大常任代表应邀列席市总工会全委会范围。举办市总委员和经审委员培训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23. 为保障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会经费补贴力度,推动解决乡镇(街道)经费保障、职责定位等问题。探索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工会工作队伍。
24. 加强工会领导机关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强化党的工运理论研究,积极争取更多资源手段,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认真落实市委“工作创新年”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推动各级工会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的创新。进一步密切工会领导机关与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加强对基层工会的调研指导服务和对职工群众的需求把握。
25. 认真做好辽宁省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我市代表推荐及其他各项工作。
26. 统筹兼顾做好工会各项工作。做好财务、经费审查审计监督、新闻宣传、信息、统计、对外交流、企事业改革和发展等其他工作。
大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