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4 12:56:57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文件

  

大工女字〔20188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

实施女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是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周末学校、流动课堂等阵地在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提高女职工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以推动女职工家庭文明建设为核心的“大连智慧女工”大课堂使培训内涵进一步丰富与完善。为适应新时代高素质女职工队伍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市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现在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中深入开展2018年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通过女职工综合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培训,引领全市广大女职工围绕推动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围绕女职工家庭文明建设创造和谐美好的幸福生活。

二、培训内容

(一)女职工综合素质培训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女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部署,大力开展女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心理和体能素质等综合素质培训,切实帮助广大女职工提高科学文化素养、职业技能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

(二)女职工家庭文明建设培训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女职工家庭文明建设为核心,通过“大连智慧女工”大课堂等载体,深入开展女职工婚恋、生育等知识培训。

三、培训方式

充分发挥女职工周末学校、流动课堂、公益乐学课堂等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阵地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工作手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培训。

 

四、职责分工

市总女职工部,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三级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总女职工部负责全市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示范课程体系总体设计、师资储备、统筹安排等工作。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女职工组织负责本区域、本产业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形成立足区域、产业特点,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培训工作体系,负责做好全市示范课程承接的各项工作。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立足本单位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需求实际,常态化组织实施培训。

五、2018年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示范课程

(一)培训数量

2018年全市组织开展示范课程培训100场,其中,女职工综合素质课程30场,家庭文明建设课程70场,主要通过流动课堂开展。由基层工会选课、区市县产业工会汇总上报、市总女职工部统一安排。

(二)时间安排

选课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14日,额满为止。开课时间2018920日~20181130日,具体上课时间由基层工会与授课教师协商确定。

市总工会女职工周末学校、公益乐学课堂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推动我市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女职工队伍建设。

2. 开拓创新。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探索性开展好全市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使出实招,敢于创新,确保培训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实现新突破。

3.强化管理。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严格落实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签到、培训评价、培训照片和培训回执等制度,规范化开展好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市总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联系人:王琳琳,联系电话:82610414,女工部邮箱:dlnzgb@126.com通讯地址:中山区白玉街61号大连市总工会女工部。

 

附件:1. 2018年示范课程一览表

2. 2018年示范课程申请表

3. 2018年示范课程签到表

4. 2018年示范课程回执单

5. 2018年示范课程教师评价表

                  

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8830

附件下载:关于深入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大工女字[2018]8号(doc,12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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