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5 17: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关于认定第三批示范性

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的通报

 

各区市县总工会、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推进“女职工特殊关爱室”建设工作要求,共建成“女职工特殊关爱室”565个,同时,开展示范性认定活动,2016年、2017年共认定示范性“女职工特殊关爱室”48个,在全市建设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我市建设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经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考核,现认定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钢结构制作有限公司等10个“女职工特殊关爱室”为第三批示范性“女职工特殊关爱室”,市总将配送扶助设施,以资鼓励。

希望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此为契机,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继续坚持把握需求导向、立足基层实际、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因地制宜深化建设工作,坚定不移打造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幸福关爱工作品牌,使全市广大女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女职工在奋力开启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新征程中努力创造光辉业绩,让广大女职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幸福绽放。

 

附件:第三批示范性“女职工特殊关爱室”名单

 

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81224 

附件下载:关于认定第三批示范性“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的通报(doc,3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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